冬季吃鱉進補,當心致癌物下肚!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公布最新禽畜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聯合稽查結果,去年9、10月共抽驗185件水產品、蛋類、乳品等,其中7件違反動物用藥殘留規定,不合格率3.7%,其中甲魚(俗稱鱉)佔5件,新竹市大潤發賣場販售的甲魚,竟驗出致癌物還原型孔雀綠在內的4種動物用藥,不合格產品均下架。醫師警告,還原型孔雀綠是孔雀綠的代謝物,長期食用恐致肝癌、肺癌等。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代理主任許景鑫表示,7件違規產品包括5件甲魚、1件皮蛋和1件鹹鴨蛋,所有不合格產品均下架銷毀,其中1件鹹鴨蛋和2件甲魚因業者無法清楚交代上游,各遭屏東縣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3萬元,另3件甲魚移請台中市、台南市和屏東縣衛生局查辦中,1件皮蛋移請彰化縣動物防疫所查辦。
他說,新竹市大潤發賣場抽驗的甲魚,驗出還原型孔雀綠0.0008ppm(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濃度),另殘留3種廣效性殺菌劑和抗菌作用的磺胺劑,4種動物用藥都是不得檢出。另在新竹市「亞洲鱉大王」 餐廳、台北市「鱉大王熱炒小吃」店抽驗的甲魚,都驗出不得檢出的氟甲磺氯黴素。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動物試驗證實長期吃含孔雀綠的水產品,恐致肝癌、肺癌、貧血及甲狀腺異常等;氟甲磺氯黴素為氯黴素衍生物,恐引起再生性不良貧血、白血病等。(蔡明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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